各区县供销合作社、市社出资企业:
2015年,全市供销社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供销总社关于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顺利实现全系统新旧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的有序衔接,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统计工作。
为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质量,市供销社决定对2015年度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经研究,决定授予蓝田县供销社等8个单位为“2015年度西安市供销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优胜单位一等奖”,阎良区供销社等13个单位为“2015年度西安市供销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优胜单位二等奖”,授予黄西有等10名同志为“2015年度西安市供销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建议获奖单位对本单位统计人员予以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单位统计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统计工作。牢固树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摸准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系统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预测,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当好参谋助手。
附件:1、2015年度西安市供销社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2、 2015年度西安市供销社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6年4月7日
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