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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

市社各科室、各区县联社、各公司:

    为准确掌握市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我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市供销联社各科室、各区县联社、各公司。

    二、组织实施

  市供销联社办公室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科室、各区县联社、各公司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并于每季度1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办公室。

    (二)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